中国社会科学报/2015 年/11 月/19 日
第 003 版/新闻与传播学
谣言传播的环境与动因——以“8·12 天津爆炸事故”为例
重庆大学新闻学院 魏冯
谣言像一面哈哈镜,映照出转型过程中的诸多矛盾,也常利用蔓延或扩散作用,在人际关系中快速传播。当前我国正处于高风险时期,出于防范风险和规避利益受损需要,任何细微变动都会成为公众焦点并诱发谣言。当网络谣言解放负面情绪,引发公众的不满情绪共鸣,网民往往处于非理性状态,参与到造谣和传谣大军中去。
谣言酝酿:发明谣言、集体记忆与安全需要
美国著名社会学家杰佛里·亚历山大认为,社会行动沿着“解释”和“谋划”进行,而“解释”中“类型化”和“发明” ,成为谣言发酵的解释框架。当人们现有的经验体系无法涵盖事实时,需要创造新的解释框架。
除了被发明的谣言之外,还有一种因“刻板成见”制造的“类型化”谣言,即人们社会生活中的经验被强化,这意味着过去的语言习惯、思维定势等会成为当下参考,信息也容易异化和失真。这里,我们有必要引入一个概念——集体记忆。法国社会学家莫里斯·哈布瓦赫认为,集体记忆在本质上是立足现在而对过去的一种重构。集体记忆对人们而言,可起到心理上的正面、负面归属感作用。在天津爆炸事故中, “只峰是副市长儿子” 、 “瑞海和中化有交集” 、 “城管抢物资” ,与过去“官商勾结” 、 “权钱交易”等集体记忆相关联,再次放大刻板印象,呈现了社会群体中集体记忆的潜伏、演变、爆发的全过程。 “2 公里内检查身体”的谣言,引发人们对自身安全的隐忧,而安全需要匮乏时,有机体受其主宰以调动有机体潜能的活跃和支配因素,尽可能地去搜寻相关信息,实现安全需要的满足。在这种搜寻之中,谣言有了生长的土壤。
二次爆炸:从众心理、移情效应与联网能力
美国社会心理学家 G.W.奥尔波特提过一个著名的谣言传播公式:R(ru-mor)=I(importance)×A(ambiguity) ,即流言流通量=问题的重要性×证据的暧昧性。之后,传播学者克罗斯将这一公式完善为:谣言=重要性×模糊性÷公众批判能力,增加了“受众批判能力”这一变量。在“8·12 天津爆炸事故”中,网民是造谣的主力军,而微博更是传谣的高发地,谣言传播既与“从众心理”有关,也与“意见气候”有关。
“当个体人聚集为一个群体时,个体的自觉个性便会消失,形成了同一方向的一种集体心理” ,古斯塔夫·勒庞这一说法,印证了集体心理在本质上是从众心理。从众心理加剧了传播主体间的流动,得以在更大范围转发、共享和关注,为谣言的迅速传播、聚合和裂变带来可能。谣言往往寄生于重大公共事件,这时人们的辨别能力、推理能力开始降低,容易认为自己处于无社会约束力的“匿名”状态,这时,盲目信谣并肆意传谣的行为便不足为奇。笔者认为,从众心理是谣言传播的宏观环境。 “天津爆炸事故”爆发之初,恐慌、焦虑情绪在网民中蔓延,自我判断和分析的能力在这一过程中弱化,网民出于 “求证” 、 “戏谑” 、 “告知”等心态传谣,对“小道消息”依赖程度增加,进行大量转发、加工、评论,变成了网络谣言的搬运工。
在超过人们感知范围、知识体系之外的问题上,大众传播影响尤其强大。回到当下,信息时代高速发展下,主流媒介与非正式渠道媒介共存,主流媒介因其合法性、权威性,成为影响大众重要的意见气候,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,人们更容易倾向去相信主流媒介。而非正式传播媒介(如微博、微信、QQ 空间等)影响力的增加,也逐渐成为左右人们意见的力量。在主流媒介未第一时间发布消息之前,谣言多从非正式传播媒介中流出。这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在“天津爆炸事故”中,网民会毫无意识地复制、转发谣言的行为。
笔者认为,传谣者的传播动因可通过“移情效应”和“宣泄心理”得以解释。弗洛伊德将“个人在现实世界遇到实际危险时产生的恐惧”称为客观性焦虑,在重大突发事件中,人们会在焦虑心态下采取“否认、移情、投射、合理化、反向作用、倒退、压抑和升华”等 8 种心理防御机制。 “移情”作为其中一种防御机制,通常被定义为:把对特定对象的情感迁移到与该对象相关的人或事物上来。在谣言传播中, “移情效应”随处可见,其中“正面移情”意味着人们因“信任”而传谣,体现在相信群体中的角色或社会互动链的关系; “负面移情”意味着人们因“不信任”而传谣,体现在民众将否定情绪投射到真实信息中去,从而参与传谣。通常在公共危机中,人们会不相信政府公开的信息,不信任感会转移到处理危机的主体上,而通过传播谣言来弥补“信息真空” 。
卡尔·古斯塔夫·荣格从另一个角度,解释了事故中网民为何成为谣言的传播者。荣格认为,权力欲是人的本能,如果一种本能没有被意识到,它就必然会被压抑。如果这种压抑长期存在,或者过分强烈,被压抑的内容迟早会破坏性地爆发出来,产生一种无法压抑的情绪和欲望,这时,传播谣言成为帮助人们宣泄压力的途径。
寻求谣言“治本”之道
“安者非一日而安也,危者非一日而危也。 ”在社会转型期,各种社会矛盾凸显,存在滋生集合行为的结构性压力,政府需对社会治理过程中的任何风险提高警惕。新闻发布会上一句“不了解” ,官微一条含糊的微博,都会点燃网民情绪,引发集体共鸣。
笔者认为,从信息公开、活用方式、部门协同和适当管控方面,寻求谣言的“治本”之道:首先,刹住谣言马车,离不开官方的权威发布,政府需做到信息公开,寻求舆情主动权。 “第一时间”发布准确信息,保证公信力。其次,活用传播方式,以达到更好的辟谣效果。运用多种平台,让真实信息 “跨界” ,针对谣言发布实时公告,语言表达上可更接地气,体谅受灾群众和普通群众的情绪。再次,寻求联动协同,有利于及时供给信息,协同不仅仅在政府、媒体和网民之间,部门间也应做好总体统筹及协同沟通。最后,软硬控制兼施,建立合理的沟通机制。官方辟谣时,应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系统,完善网络监管体系,将法律惩治与教育引导相结合。此外,谣言不仅止于众“治” ,还止于众“智” 。官方应鼓励网民做理性公民,提高媒介素养,坚持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,
论文引用: 魏冯. 谣言传播的环境与动因[N]. 中国社会科学报,2015-11-19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