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润喜
重庆大学新闻学院
摘要:<正>当前,许多学术期刊已出台明确规定,禁止或严格限制研究者在学术写作中使用人工智能。这种做法实质上是以人为方式为人工智能参与学术写作划定边界。然而,人工智能在学术写作中的角色不宜一概而论,而应根据不同的应用目的,明确其参与边界,并在此基础上合理拓展其可能性。按照学术写作目的的不同,可将其主要划分为三类:学术训练目的、学术评价目的和学术创新目的。面向不同的学术写作目的,人工智能的参与边界和限度也应差异化。
基金资助: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(项目号YJG250011)的研究成果之一;
专辑:信息科技;经济与管理科学
专题:自动化技术;科学研究管理
分类号:G312;TP18
页码:2-3
页数:2

新闻研究导刊
Journal of News Research
ISSN:1674-8883
网络首发日期: 2025-01-29